平常很少看某雜誌的文章,因為氣味不合,窮人無法體會中產階級的處事哲學。不過既然在辦公室吃晚餐,就看點別人轉寄有營養的東西....

P2P 企業行銷新利器

難以禁絕,乾脆好好利用

原本惡名昭彰,令創作者或企業欲除之而後快的網路分享平台,現在卻搖身一變,成了新興的宣傳行銷管道。

文/張漢宜

美國知名繞舌歌手Jay-Z今年七月剛在紐約著名的無線電城音樂廳「Radio City Music Hall」辦完演唱會,不久之後,精彩片段就在各大網路分享平台廣為流傳。但Jay-Z跟他的唱片公司並不火大,也沒打算追查下載的網友提起告訴,相反地,還希望下載人數愈多愈好。這是怎麼回事?

《華爾街日報》報導,原本惡名昭彰、令許多牽涉智慧財產權的企業(包括音樂、電影等)欲除之而後快的網路分享平台,已經搖身一變,成了新興的宣傳行銷管道。

「P2P下載既然難以禁絕,乾脆好好利用」,這個反向思維的新做法,讓創作者與企業互蒙其利(前者的作品曝光率提高,後者以低廉成本創造高行銷效益),網友也可安心免費下載欣賞,可謂三贏。

從防堵到順應時勢

以Jay-Z在網路分享平台上到處被下載的演唱會片段為例,這是Jay-Z與演唱會贊助商可口可樂共同的協議。這個長達八分鐘的精彩片段,除了Jay-Z的表演,也穿插了可口可樂的廣告。因此,網友雖可免費欣賞演唱會,但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」,必須一併接收裡面的廣告。

病毒式行銷

對於網路下載這股擋不住的科技潮流,企業的心態慢慢從「防堵」轉變為「順應時勢,好好利用」,並且找到如何利用的新方法。

企業將使用人數上億的網路分享平台(例如eMule、BT、Kazaa,甚至近來爆紅的影音分享網站YouTube、Google Video),視為廣告新平台,將影音產品的部份內容製作成影音檔,上網任人下載收看。這麼做,不僅創造宣傳效益,也吸引喜愛該作品的網友去購買完整的產品。

對企業而言,運用傳統媒體做行銷,必須聘請廣告公司拍攝廣告片、撰寫文案、購買貴得要命的媒體時段與版面,勞師動眾又傷財。利用P2P的成本則相當低廉,而且不像傳統媒體有播出時間的限制;只要一上網,「病毒式行銷」效應就會隨著時間呈等比級數擴散。

以往,唱片公司卯足了勁打擊盜版與非法下載,例如積極製作「防複製」CD,限定某些電腦軟體無法讀取,強迫消費者非得在播放器上收聽,被罵到臭頭;或者是跟網路公司合作,追查下載MP3的網友並提出告訴,不然就直接跟提供網路分享平台的公司(例如Napster)打官司。這種劍拔弩張的態勢,反而讓消費者對企業形象打負分。

如今,唱片公司與音樂人理解到:這些在網路上下載MP3的網友,其實都是音樂愛好者,也是唱片公司與音樂創作人的主要顧客。

抓住網路下載族

美國廣告公司Jun Group一位高階主管對《華爾街日報》表示,網路下載族主要集中在十四到二十五歲的年輕人,這是報紙、雜誌等傳統媒體很難抓住的一群人,但網路上卻俯拾即是。

既然顧客喜歡下載檔案,那麼,與其恐嚇他們不得使用、徒惹反感,不如好好利用他們最常使用的網路,作為行銷宣傳新利器。畢竟,市場形態開始改變,以前是靠賣一張一張的唱片獲利,如今則是演唱會、廣告、活動代言、戲劇等多管齊下的獲利模式。因此,對於網路下載這個擋不住的潮流,唱片公司的因應模式也開始轉變。

哈哈哈!美國廣告公司說得真是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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